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条件有哪些

2023-04-07 15:16:53 来源:问法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就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那么,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条件有哪些?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条件有哪些


【资料图】

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条件有: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二、什么标准下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才立案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两人次以上卖淫的;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进行卖淫活动的;或者有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刑

行为人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标签:

MORE >最新资讯

15037178970

MORE >婚姻法

Copyright 2004-2022 fazhitong.com 版权所有   邮箱:435 226 40@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2022245号-70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