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法院协助海口海事法院顺利完成一宗非法捕捞水产品公开庭审案件|世界微资讯

2023-06-12 21:19:14 来源:法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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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法院协助海口海事法院在新盈法庭公开庭审案件

近日,临高县人民法院协助海口海事法院在新盈法庭顺利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识、王某红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并在庭审结束后开展普法宣传。

考虑到该案被告人被取保候审,为方便被告人出庭,海口海事法院向临高法院发来协助函,请求协助庭审,保障庭审安全。接到通知后,临高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办公室、刑事庭、法警队、新盈法庭等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庭前准备和后勤保障,并制定了详细的方案,抽调业务素质过硬的警力,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整个庭审过程中,临高法院干警始终保持良好的警容风貌,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做到服从命令、团结协作,确保提押、看管、值庭、还押等环节安全,并在庭审结束后,进行现场说法、以案释法,对旁听的当地村两委干部及群众等60多人就非法捕捞、套代购、禁毒、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知识及相关案例进行现场讲解,圆满完成了此次庭审保障任务以及达到普法宣传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被告人王某识、王某红驾船从临高调楼出发前往七洲列岛附近海域,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内进行电拖网捕鱼,海警执法人员登检后查获渔获物523.3斤、电线2根、发电机1台、刀具1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识、王某红违反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提出相关量刑建议。

庭审中,二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合议庭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结合认罪认罚情节,当庭宣判判处两被告人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对涉案财物进行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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