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土地增值税如何规定的|天天资讯

2023-04-05 08:17:50 来源: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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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应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土地增值税。那么,预交土地增值税如何规定的?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预交土地增值税如何规定的

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是:预征土地增值税应当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行清算,多退少补。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根据不同房产类型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前必须预缴吗

不是的,土地增值税在日常申报时是根据项目不同采取按不同随征率预缴的方式,土地增值税平时是否足额申报缴纳并不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只要项目完工并销售结束,都应办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三、土地增值税预缴是什么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预交土地增值税如何规定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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